警员有权要求怀疑有喝酒的司机进行酒精吹气测试。(资料图片)
大温一名华裔男司机向卑诗最高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声称遭警员冤枉他拒绝提供酒精呼气测试样本,被即时停牌90日,该司机最后被判败诉。根据涉案警员的供辞,该司机没有按照指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只是把两边脸颊鼓起,甚至向仪器吐口水。
法庭文件指出,案中陈姓(译音)华裔男司机于2015年12月7日晚上11时15分在新西敏被一名姓黄的华裔警员截停,陈先后接受酒精呼气测试4次但不成功,警员最后以陈拒绝提供测试样本为由,将他拘捕并处罚停牌90日。
根据黄警员的供辞,陈被截停后向他表示,前一晚的确喝了很多酒,但当日全日并没有喝酒。但警员指观察到陈双眼有泪水,眼神有异,说话时口齿不清,并从他的口中闻到轻微的酒气,因此有理由怀疑陈醉驾。另外警员指陈当时正在吸烟,还把烟吹向他,虽然警员曾要求陈把烟熄灭,但对方没有理会。由于陈曾吸烟,黄警员要求对方静待5分钟后才接受酒精测试。
黄警员指,第一及第二次测试,结果均显示"气流过低"(flow low),第三次则显示"无效"(void)。警员指陈没有按照他的指示向仪器吹气,只是把两边脸颊鼓起,又没有把仪器的吹气口含住,甚至向仪器吐口水。
黄警员此时警告他,如果他还是不配合提供测试结果,他面对的罚则与酒精测试失败是一样的,当时陈表示明白。
黄警员于是向陈示范一次正确的使用方法,但陈的第四次测试仍然显示"气流过低"。警员即场指控陈故意拒绝提供样本,此时陈情绪变得激动,警员于是将对方锁上手扣并押上警车。黄警员向陈发出90日停牌令后,当场将他释放。
而陈的供辞则坚称自己当时已尽力配合警员的要求,用力向测试仪吹气,又称黄警员曾经说会给他5次测试机会,但事实只有4次,而他被押上警车后多次要求再接受测试都被拒绝。陈又解释没有即时把烟弄熄是因为他认为吸烟并不犯法,又称自己的英语有很重的口音,只能够说很慢和断断续续的英语,认为警员当时把他的英语能力误解为口齿不清,而双眼通红则可能是因为吸烟和前一晚喝太多酒造成。陈又指黄警员当时没有马上为他进行呼气测试,而是过了5分钟后才进行,指警员的做法违反执法条例。
陈又指获释后立刻前往警局要求再接受呼气测试但被拒,之后他转到医院要求抽取血液样本,但同样被院方拒绝,陈并向法庭呈上他戴上病人手带和在医院门外的照片为证。陈之后就停牌令提出上诉,裁判官(adjudicator)于今年5月3日作出判决,维持90日停牌决定。
陈于是入禀卑诗最高法院要求司法覆核,法官在上个月29日裁定陈姓司机败诉,指裁判官作出决定时没有犯错。对于陈指控裁判官处理上诉案时偏信警员证供,相反要陈逐点反驳,法官并不接纳陈的说法,指没有证据证明裁判官一开始已认定警员的供辞较可信,认为裁判官的判词显示他已经全面考虑各方面的证据。
此外,法官又认同裁判官所说,相信警员有能力分辨口齿不清与口音,不认为警员会混淆两者,而警员亦有权因应当时的情况,要求司机静待5分钟后才接受呼气测试,认为警员的做法是为了读取较准确的测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