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都知道什么是U形弯,但是如果让安省政府给你一个明确的定义,他们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宾顿市的居民Michael Robinson在2015年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当时他开车去接妻子下班。他在Sunforest Drive街道上行驶,然后用标准的三点掉头方式转到相反的方向上,但是却被皮尔区的警察拦住并开了罚单,说他没有遵守此处“禁止U形转弯”的标志。
但是,三点转弯也是U形转弯吗?警察说是的。然而,安省的高速公路交通法却没有关于三点转弯和U形转弯的明确定义。
Robinson对警察的判罚持有异议,所以他决定上诉法庭。
Robinson说,三点转弯是一系列动作,而U形转弯是一个连贯的动作。
“理解字母表里U的形状并不需要接受过多么高等教育,”Robinson在一次采访中说道,“但不幸的是,我们模棱两可的法律却允许对这样的事情有着不同的见解…目的是为了道路安全。我觉得我的驾驶方式非常安全。”
而让他靠边停车的警官在法庭上说道,Robinson的车子是U形转弯,因为他在做三点转弯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全离开行车道。
8月18日,Robinson败诉,称其不遵守交通标识。
高速公路管理法第143条定义U形转弯为转弯到反方向的车道上,Robinson也是因为这条规定最终败诉。
法官的最终裁决表示,三点转弯在高速公路管理法中并没有明确定义…所以,在法律方面,三点转弯和U形转弯并没有什么区别。
最终,Robinson被扣掉2分,但是并未依照常理罚款$80。
交通部长表示,Robinson之所以被处罚是因为他在那里转弯,并不是因为他用什么方式转弯。那个地方禁止180度的转弯。
Jordan Donich是一名交通方面的律师,他并未参与此案,他说,驾驶者转弯的倾向要比转弯的方式更加重要。
“一个人在禁止U形转弯的路口停顿两三次然后转过去,这多可笑啊,”Donich说道,“禁止U形转弯并不是禁止严格意义上的U形转弯,而是因为在这里转180度的弯很不安全。”
Donich说,没有给U形转弯下严格的定义是故意的,因为这样就可以自由定义你的行为。如果定义太过明确,人们就会根据定义钻空子。
虽然裁决已下,但是Robinson还是觉得很沮丧。
“这并不是基于严格的法律宪章,而是基于不成文的习惯法,”Robinson说道,“要不是没有时间没有钱,我会继续将官司打下去。”
“受害的都是小人物,不知道情况的人可能还要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