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4岁的狼父在2014年11月19日趁妻子外出上班,闯入厕所性侵正在更衣的大女儿,将受害者压在马桶上夺走其初夜,更在完事后警告被害者不能将此事告诉他人,而少女在案发时仅有14岁。得逞的狼父食髓知味,又在一个月半内6次性侵被害者。
被告在2015年1月9日晚上趁妻子出外打麻将,拉着受害者到其卧房内,用棉被遮盖其脸部,便霸王硬上弓地再次性侵受害者。他不知道的是,少女在当天早上已因不堪其辱,向当时的男友哭诉遭到狼父的性侵,学校辅导员获悉此事后,13日便致电报警。
受害者的前男友供证时指出,受害者在2015年1月9日的升旗礼前突向他哭诉,称自己遭到父亲性侵,他在震惊之余担心受害者会再次遭到性侵,便劝女友报警,但受害者担心父母会因此吵架甚至导致家庭分裂,因此坚决不报警,他便瞒着女友,将此事告诉学校辅导员。他表示,受害者的爷爷在得知此事后责怪少女害被告遭控告,导致少女情绪不稳,曾出现自残行为及动过自杀的念头,少女目前在当局的安排下已离开家里,暂住收容所内。
控方在开庭陈词时指出,警方在接获投报后到案发住宅单位进行搜证,包括取走受害者在被性侵时所穿的衣物,经过化验,受害者的裤子内侧留有被告的精液,而被告在录供时承认性侵受害者。不过被告在4日的开审中却否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