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小额诉讼庭上,法官David Black认为原告女子对警方说了谎,她的证词不可信,是因为她怀疑前男友与另一名女子约会而因嫉妒生恨。法官还判该女子向前男友赔付$23,842元。
报道称,这对男女曾约会过8个月,但是2011年男子提出分手。几周后,双方决定见面吃饭,饭后发生了性行为。女方声称是男子在他家强奸自己。
男子则称女子的指控“损了他的生活”。
他说,由于指控一直留在警方资料库,导致他无法找到需要无罪记录证明的工作以及前往美国。他还称性行为是双方同意的。
法官也听取了女子家庭医生的供证。女子在事发后的第二天,按事先约定时间见家庭医生,该家庭医生不认为女子遭性侵,他说女子身上没有淤青。
法官在裁决时也发现,女子在事后与前男友有互通电邮,内容显示她对双方见面没有反感。
法官Black因此判定女子诬告,撤销了对男子的指控,并判女子赔偿$23,842元。男子转而控告女子恶意诽谤。
目前女子已经提出上诉,提出这起案件存在性别偏见和法律漏洞。
这名女子请到渥太华的律师Jonathan Collings。律师反驳家庭医生的证词,表示医生并没有做性侵检查,也没有送女子去医院或转介心理辅导。律师还称法官想当然认为被强奸者应该有某种情绪,以此来评估证词的真伪不合适。
9月8日,这起案件将再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