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安省Welland的一个法官对一起强奸案宣判:女子需要给前男友赔偿将近2.4万元。
法庭文件显示,这对男女曾约会过8个月,但是在2011年男方提出和女子分手。几周之后,在3月27日,双方再次见面吃饭,饭后发生了性行为。事后,女方却声称男子在他家强奸自己。
次日,女子按照约定好的身体检查时间到家庭医生Ibtisam Kelada-Sedra那里接受检查。最初,她并没有告诉家庭医生说自己被性侵,穿好衣服之后却表示自己被迫发生了性行为。然后,这名女子将前男友告上法庭。
最初,男子被指控性侵,而女子在听证会上自我陈述,之后聘请了律师Jonathan Collings。
Kelada-Sedra作证称,女子身上并没有淤青,只是阴道附近有点红。
男子表示,这个前女友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有了这些指控,他连找工作以及出国旅游都非常困难。“那次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而这起案件带来的焦虑,压力,悲伤和绝望让我难以忍受,我被羞辱了,人格遭到了侮辱。”
副法官David Black发现,女子的说法不可信,因为她在所谓的“强奸案”后给男子发的短信和邮件,以及她第二天在家庭医生那里的穿着都不太一致。
David Black认为女子因妒生恨,她认为前男友正在和别人约会所以吃醋了,所以判定女子向前男友赔偿$23,842,并且撤掉了对男子的指控。
男子转而控告女子诬告和诽谤罪。
不过,律师Jonathan Collings认为这起案件存在性别偏见,想当然的认为被强奸者应该有某种情绪,以此来评估证词的真伪不合适。而且,家庭医生从未申请强奸取证包,也没有将女子送往医院或者提供心理辅导。
9月8日,这起案件将再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