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警察最怕“捉猴”,办完还要讨红包袋“过运”。(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捉犯人、捉小偷是台湾警察的日常勤务,但在各种捉拿任务中,在台湾警界最不讨喜的是“捉猴”(捉奸);许多警察认为“捉奸在床”会触霉头,警界一直有不成文规定,报案捉猴要给警察红包“过运”。现在虽已不可能给钱,还是会收下红包袋去霉,报案者没给,也得主动要。曾有警察就抱怨,处理“捉猴”一时忘了拿红包袋,第二天备勤有接不完的案件,倒霉事一堆。
“捉猴”是吃力不讨好的差事,有时还得听对方诉苦,警察最好的做法就是“装聋做哑”,不淌浑水;台中有警察处理“捉猴案”,妻子貌美又能力强,还是大公司经理,丈夫本来与妻在同公司,后来因妻太强势,离职转到小公司当主管。丈夫后来外遇,当然瞒不了精明能干的妻子,请征信社人员跟监后,在台中的旅馆捉奸在床。
台湾警察最怕“捉猴”,办完还要讨红包袋“过运”。(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两人闹到派出所时,妻子大骂“你找比我漂亮的小三,我就没话说,这种货色能跟我比吗!”丈夫没答腔,私下却对警察说,小三虽无美貌但很温柔,“这是我在家感受不到的”;警察说,他听了很尴尬,只能傻笑,别介入别人家务事的好。
“捉猴”也不全然是“第三者”没好下场,实务上已有很多司法判例,捉奸不成反挨告。有妇人发现丈夫晚归、无精打采,怀疑有外遇,花钱请征信社跟监,最后跟到“小三”台中住处,破门而入,但未捉奸在床;妇人和征信社人员当场要小三签本票和解,但事后小三不承认与对方丈夫有染,反控妇人和征信社恐吓与强制罪。最后不但本票被法院判无效,花钱花时间捉奸,还吃上官司。
台湾警察最怕“捉猴”,办完还要讨红包袋“过运”。(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公交车常有征信社广告,上面画只猴子,写着“抓猴”,大家一看就知是“抓奸”的意思。但捉奸为何是“捉猴”?台中市闽南语辅导员蔡淑芬说,猴子指的是出轨男子,由来可能是从闽南语“牵猴”衍生,意思是拉拢男女双方发生不正常的性关系。过去男性是主导地位,所以牵猴一般都指男性。
至于为何闽南语会叫“牵猴”?蔡淑芬说,据了解猴子被认为性淫,早期街头耍猴戏的人,总把绳子套在猴脖子上牵引猴子,衍生出“牵猴”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