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有租房的烦恼,出租有出租的烦恼,租房如果住的不满意,大不了搬走再找就好了,但是如果是出租出去想要收回来,而租客又不愿意走,这可就很让人头疼了。
最近就看到一个帖子关于租房的,情况是这样的:楼主的房子想自住,但是白人租客从去年到现在一直不搬走,去年楼主找律师来处理但是一直在排期,无奈之下,楼主在论坛发帖问除了打官司以外,大家有没有什么办法不违法又能赶走租客的。目前房子和车库漏水都很严重,想修房子。
看到楼主的帖子网友们纷纷出谋划策:
有网友说“关水关电,如果法院告你,你就告他”。
还有网友说:把东西扔出去,等着租客去告吧。
看到回复楼主就问,如果租客告的话,自己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接下来就有网友提醒楼主:如果这样做,打官司的话基本是要输的,因为安省的法律是保护租客的。
还有网友表示没有办法,只能等法院判决。
其中还有网友说如果跟租客一起住子啊一栋房子的话,就可以把东西丢出去,说对方有暴力倾向,自己被威胁了。
但是楼主表示自己是有家不能回,不在一起住。
还有网友建议破财消灾,舍点房租,一边找律师,一边与租客进行协商,好好谈谈。
还有网友们提议制造些困难让他知难而退。
哎,碰到这样的租客真的是让人头疼,租客这样的事情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能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