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多伦多的房价高已经尽人皆知,多伦多房租同样也是全国最贵,于是有人打起了歪主意,用陪睡代房租。
据报道,某论坛网友小T发消息说,有个人刚加了他的微信,想租他的房子,并表示可以陪觉觉抵房租!
对方首先要小T发房子的照片,小T发了有房子相关信息的链接,接下来对方的话让小T半天没反应过来对方公然提到,可以每月提供两次睡觉觉来抵租金!!而且是在完全没看房子的情况下就提出的。
最后被小T直接拒绝,对方还表示不需要的话,可以接删了自己。
这是房东网友遇到女租客主动提供Offer的,更多的情况下是男房东直接寻春。据CTV报道,有房东公开打出不要房租要Sex(rooms-for-sex)的广告:其中有些广告很露骨,有一则广告称靓房一套虚位以待,寻“风流荡妇”;另一则也毫不隐讳,说是先交朋友后上床,房租之事好商量。
有一则广告也用了缩写字母FWB:“免费房间,交换你的时间,每周一次或两次即可”。
CTV新闻网的一名女记者化名李四月( April Lim)对温哥华打广告的房东进行调查。她按广告中的电话致电给其中一名房东,后者选择了一个地址,称他的母亲会在附近商场购物,而他则可以单独和April Lim商讨租房事宜。
当李四月带着暗藏的录像机与他见面时,这位房东先介绍说他出租的房间在本拿比(Burnaby),是在地下室,然后直奔主题,说他的房间是免费的,不过他每晚工作回来之后要sex,就是说晚上两人要在一起。他还谈到一些细节方面,比如说李四月是否喜欢在上面(on top),以及是否喜欢主动(in charge);他甚至建议说,要不咱们就玩得野一点,比如说就在客厅的沙发上怎么样?
房东说,“同睡一张床”的床是在位于Burrard Street的一居室condo内,租期可以无限长,只要李四月愿意和他sex;一旦不愿意sex,那么租期立马结束。他还一本正经地强调,租房期间李四月必须很nice,如果像有些人不听话,那么就请走人(Sorry, please leave)。
按照加拿大法律,卖淫不犯法,但嫖娼就属违法。
温哥华警方表示,曾经收到过房客报警称房东非礼的投诉,他们也了解以性换房的事实,但在多数情况下,女性房客基本都是成年人,她们与房东有约,而且是两厢情愿,因此警方一般情况下是不予干涉的,除非出现了非法禁锢以及强迫的性行为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