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正在制订新法规,放宽男同性恋人士捐精以及代孕母亲补偿方面的相关规定。
卫生部长泰勒(Ginette Petitpas Taylor)周五宣布,启动就相关改变的谘询工作,旨在保护使用捐赠精子、卵子或代孕母亲的人士。
加拿大目前使用的法令于2004年制定,禁止对代孕母亲支付酬劳,但准许归还因其他原因代孕衍生的一些医疗及生产费用。泰勒表示,新法将保护全国女性及儿童的健康及安全。她说:"新法也将为不孕父母、单身人士、同性伴侣,及其他LGBTQ2社区人士提供建立家庭的弹性。"
新规将包括为第三方精子及卵子捐赠者设立一个健康及安全架构;辨别可以合法补偿精子卵子捐赠者费用的类别;对现行同意规定做出些微修改,包括纪录保存要求。
自由党国会议员豪斯法瑟(Anthony Housefather)表示,新法还远远不够。他已提出私人法案,要求对代孕母亲收费一事去刑事化。他称,美国已有40个州这样做。
新法虽不欲对现行禁止代孕收费的法例做出修改,但明列准予补偿代孕费用的类别,如代孕母亲在医生证明无法工作的情形下所损失的工资。其他可补偿代孕母亲的费用尚包括:交通、停车、餐点及住宿费;照顾未成年子女的费用;顾问及法律费用;某些药物、仪器及孕妇装费用。建议中的新法亦对捐赠精子及卵子者可获补偿的费用有明确规定,并解除曾与同性发生性关系的男性终生不得捐赠精子的禁令。新规列明这类男子在与同性发生性关系6个月内不得捐赠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