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dailyhive报道,在卑诗省的一起租房纠纷中,一名女性最终选择自己出面,将多项法律要求提交给法院,因为她与室友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演变成了激烈的驱逐争执。
房东也对租客提出了多项指控。
民事解决法庭发布的一项裁决详细描述了这起卑诗省驱逐案件中两位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室友关系。
申请人KD向被申请人LE租了一间房,并声称LE的行为不合理,乱丢她的个人物品,并试图无通知地迫使她搬出。KD表示,她与LE同住感到不安全,因此选择自行搬出。
KD在这起驱逐纠纷中索赔总额为667加元,其中包括500加元的押金和167加元的租金退款。
作为辩护,LE声称KD造成了损害,并没有归还她的门禁卡和钥匙,从而失去了押金。LE同时表示,KD没有资格获得租金退款,因为她因“不可接受的行为”而被驱逐。
KD在法庭上表示,她于2024年3月入住该单元。当时,KD声称双方达成了六个月的租赁协议。LE对此否认,表示她想要一个长期的室友。
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显示,双方的关系在2024年5月开始恶化。双方都表示,觉得对方“具有威胁性和攻击性”。
法庭指出,证据表明双方都没有表现出威胁或攻击性,而是双方在某些事情上存在分歧。争议内容包括KD的表亲是否可以和她同住,LE是否可以对此收取额外费用,以及KD是否因使用漏水的浴缸造成水损。
“我发现证据表明双方没有以威胁或攻击的方式行事。然而,证据也显示,由于双方的相互行为,彼此无法继续和谐共处。”法庭表示。
在2024年6月的某个时候,LE向KD发短信让她搬出,因为她的孩子需要使用该房间。LE要求KD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搬出。其他短信显示,KD对此表示抗议,希望能够延长居住时间。
双方的关系持续恶化,在同年的6月25日或26日,KD被要求立即搬出。LE表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KD骚扰她,发表不当言论,并试图“挑衅她”。
“如上所述,双方没有书面协议,并且似乎没有关于终止租赁的口头协议。然而,我认为隐含的条款是双方应给予合理通知。因此,我认为LE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要求KD在6月26日搬出是不合理的。”
法庭裁定LE需支付KD167加元作为租金退款。
关于押金,法庭裁定LE需支付KD部分押金,总共250加元,因为KD没有归还钥匙,LE不得不以200加元更换锁和门禁卡。其余50加元的扣款是因为LE能够证明KD弄脏了一条毛巾并撕坏了一条毯子。
最终,LE被裁定需支付KD合计501.86加元,其中包括损害赔偿和法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