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复杂的租房纠纷在卑诗省民事解决法庭达成了裁决,法庭称这是两位租客之间的一份失败室友协议。
AS向AH租了一间房,但她声称AH在某个时候更换了房门锁,导致她无家可归。AS要求退款700元的房租。
作为辩护,AH表示AS在屋内吸烟、偷窃其他租客的物品,并且损坏了房内设施。
AS在AH的空置房间住了大约三个月。
双方一致承认AH至少在某个时点更换了家中的一把锁,而且更换的锁使得AS无法进入她的卧室。
AH在法庭上表示,AS的行为让其他住户感到不适,“包括在她的卧室门上加锁,以及从厨房偷刀具。正如上面所述,他还提到她在室内吸烟,”裁决中写道。
在室友还一起生活的时候,AH曾向警方寻求建议。他表示,警方告诉他不应试图将AS强行带离住所。法庭推测,这可能是AH决定更换锁的原因。
AH表示在AS居住的这三个月内,他曾多次要求她搬走。AS没有对这种居住安排的困难进行反驳。
法庭表示:“我认为双方的关系可能迅速恶化。”
法庭指出,AS并没有提供关于双方协议的任何细节。她没有说明何时支付了700美元房租、这笔房租用了多长时间,也没有说明她在被迫搬走时已经过了一个月或一个租期的多少。基于此,我认为她的索赔缺乏证据支持。”
AS未能证明她有权获得700元的赔偿,因此法庭驳回了她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