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BC 省高级法院本周做出的裁决,一家有中国背景的编号公司在本拿比所购的公寓楼应当补缴 $600 多万的外国买家税。
根据法庭文件,这座位于本拿比 Wilson 大道 5987 号的公寓楼地处铁道镇热门商圈,是一家数字编号公司在 2018 年 8 月以 3000 万加元的价格买入的。
当时,该公司支付了 141. 8 万加元的财产转让税,但没有支付外国买家税。
根据 BC 省府的规定,如果买家是“外国实体”或“应税受托人”则应当支付外国买家税。2020 年 12 月,BC 省财政厅裁定这家由外国公司控股的公司应当追加房产价格 20% 的 600 万加元作为外国买家税支付给省府。
对于财政厅的决定,该公司表示反对,并认为当时购买时的评估是正确的,这家在 BC 省成立的数字编号公司不属于外国买家。随后该公司向 BC 省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但法官史蒂文·威尔逊 (Steven Wilson)裁决认为,这家公司的实际控股为一家在中国南京成立的公司,因此该公司应当属于“外国买家”。
法院裁决书中称,发起上诉的数字编号公司是另一家 BC 省数字编号公司的托管财产,这两家公司都是 BC 公司。这两家公司同时被 BC 省的另一家公司 GD 所有。但这家 GD 公司的所有者是一家在中国南京成立的房产投资公司。
与此同时,GD 的大股东是一位加拿大的永久居民 C 姓先生。
发起上诉的编号公司称,不能因为其注册地在中国南京,就将其视为外国公司。它认为,对《所得税法》的正确解释是“只能由一个人或一个实体行使最终控制权”因此,该公司的实际所有者不是南京,而是永久居民 C 先生。
该公司认为 C 先生是南京公司的大股东、而这家南京公司控制着 GD、GD 又控制着 BC 的这两家数字公司,因此这家公司不应当属于外国买家。
但法官威尔逊驳回了这一观点,他指出,南京的公司是一家外国公司、而 GD 和提起诉讼的数字编号公司都是外国公司,因此这座楼的买家应该被界定为外国买家,最终驳回了上诉。
按照 BC 省评估局的最新数据,截止到 2022 年 7 月 1 日,这座公寓楼的价值为 2322.4 万加元,其中 0.6 英亩的土地面积价值 2312.7 万元,建筑物本身建成于 1967 年,价值不足 10 万元。
这座 4 层高的公寓楼共有 38 套公寓房屋。
按照该公司买入价格 3000 万、外加 600 多万的外国买家税,整个建筑的投入成本已经高达 3600 多万加元,相比当前的政府估值来说已经亏了 1200 多万。
a
老天有眼,終於。
- [42] (2023-10-27 11:52:06)
|
a
摆明针对陈先生
- [38] (2023-10-27 12:13:28)
|
b
为啥要针对他?因为他的公司是中国公司,他的公司整个加拿大皮包公司名买的本拿比的楼。
- [29] (2023-10-27 14:41:45)
|
c
公司不会买楼,人才会买楼
- [40] (2023-10-27 14:47:23)
|
d
你是真傻真糊涂。“ 一家有中国背景的编号公司在本拿比所购的公寓”
- [66] (2023-10-27 16:05:34)
|
e
你儍到人和物都分不清
- [48] (2023-10-27 18:51:06)
|
f
加籍个毛啊?你是眼瞎加脑残
- [51] (2023-10-27 18:55:53)
|
g
你妈脑残
- [67] (2023-10-27 20:29:49)
|
e
插你妈
- [43] (2023-10-27 20:31:39)
|
e
好好的讨论变成找人插你妈
- [55] (2023-10-27 20:38:31)
|
d
人是加籍没错,但此人在加拿大的公司没其他业务的
- [40] (2023-10-28 00:57:25)
|
a
中国公司买什么加拿大地产?中国人就买恒大碧桂园,买外国地产就是中国第一大汉奸,拒买外国楼
- [26] (2023-10-27 12:55:46)
|
a
让这陈先生变成加拿大国籍
- [24] (2023-10-27 15:02:02)
|
b
公民也没有用。永久居民就不用海外买家税。现在不是陈先生买的楼,是他在中国的公司买的楼所以要交。
- [31] (2023-10-27 16:10:03)
|
a
玩这种花样,税局不是傻子
- [30] (2023-10-27 16:11:25)
|
a
看到了吧,本地抱怨房东炒房把租金炒贵的现在知道了吧,本地房东比这弱爆了,人家是炒一栋楼,几千万的钱。
- [33] (2023-10-27 16:14:01)
|
a
爽!掛羊頭賣狗肉到處炒房,終遭報應!
- [33] (2023-10-28 21:5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