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如何建?建多大?温市房屋新政出台详解
温哥华市议会周四(14日)通过了名为「缺失中的中型住房」(Missing Middle Housing)的议案,准许在单一独立屋的地块上,兴建多个住宅单位。
市府昨公布更多细节,解释这项重大的土地附例修订。根据已获通过的修订案,市内房屋业主今后可以在每个独立屋地块上兴建3至6个住宅单位,具体数目视乎地块面积而定,最高可建3层(不高于37.7呎)。
如果所建的房屋是专门用作出租,可兴建的单位则为7至8个,而其中一个属于业主自用。
如果是地积比(floor area ratio)超过地块面积0.7倍的较大型分契式多单位房屋,则需额外支付固定比率的密度附加费,或以低于市价的50%折扣,向中等收入家庭提供其中一个单位。
然而,地块上的主屋最大建筑面积,将因应地块面积下调14%,「后巷屋」(laneway house)的最大建筑面积则上调最多至56%,藉此将密度由主屋转移到后巷屋。
举例来说,一块33呎乘122呎的标准独立屋地块,主屋建筑面积的上限,将从现时的2,800平方呎下调至2,400平方呎。
此外,修订案亦涉及考虑将电梯和其它无障碍空间,豁免于建筑面积规限外,以及加入关于保留文化遗产特色政策的考虑。
市政府的构想是,相对于单户独立屋,这些住宅会让更多人能够负担得来。
新修订还包括将市内划分为的9个独立屋分区合并为一,以统一规范,便利居民。
市府预期可于今年12月起,接受兴建这类型多单位住宅的申请,并估计每年申请的单位数目约为200个,主要包括Oakridge、Kerrisdale和Point Grey等西南部地区,而由于Shaughnessy区于2015年被列为文化遗产保护区,新例将不适用于该区。
有业内意见指出,温市每年需增加数以千计的住宅单位才能满足需求,每年仅增200个,如同杯水车薪。
市府表示,没有提出容许更高密度的方案,主要是因为忧虑这些低密度社区的公共设施,可能不胜负荷,特别是下水道,需要投入大量投资才能配合。部分对增加密度持反对意见的公众人士,也对街道泊车位需求增加表示担忧。
另外,本拿比市府亦通过修例,容许在独立屋加建「后巷屋」及在孖屋设立「次级套房」。相关新闻详见另文。
图:加通社、温哥华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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