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两名公寓居民提诉向其分契物业公司索偿,原因是他们认为获分配的停车位空间太小,不符合两人的期望。审裁官经研讯后,决定驳回其申索。
据Daily Hive报道,霍斯(Colin Hawes)及孔书玉(Shuyu Kong,译音)在西第二大道(W. 2nd Ave.)及甘比街(Cambie St.)附近,共同持有一个新型公寓单位。他们在向卑诗民事审裁处(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提交的文件中表示,公寓的车位过于狭窄,不能安全地使用。
两名申索人声称,在购买该单位时,分契物业公司错述了停车位的宽度。申索人要求对方给他们更换另一个车位,否则应补偿他们租用另一个车位的成本,索赔金额为5,000元。
另一方面,物业公司辩称,申索人在置业前应该检查过停车位,车位的宽度各有不同,而以前的业主在使用同一个车位时并无问题。
物业公司补充说,两名申索人拒绝了被列入等候名单以待租用另一车位的建议。
审裁处在裁决中指出,该车位较业主于2021年12月置业时在分契物业资料中介绍的宽度,窄了14 厘米。
两名业主停泊的车辆是一部小型SUV越野车,他们向审裁处提交一段视频,显示当车门打开时,会受到右侧的混凝土立管和支柱阻碍。
审裁官表示,同意该车位用起来不容易或不方便,甚至会令车主少了驾车,但并非无法使用。审裁官指,物业公司对提供的车位未能符合业主期望,毋须负上责任;而业主在购买物业时,不应单凭物业公司提供的图则,而不自行视察车位;因此决定驳回申索人的要求。
图: Getty Images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