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BC省的一名房东被勒令向他的前租客支付4.8万元赔偿金,因为该房东称为了给他的父母提供住处,将租客赶了出去。
The 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RTB)要求房东向前租户支付相当于12个月的租金,因为他没有按照承诺让父母入住,而是出售了该房产。
这些租户于2021年被赶出,他们指责房东在赶他们出去后立即出售并拆除了这套房产。
而且,在RTB最近发布的一项裁决中,审裁官站在了租户一边,认为房东有责任赔偿他们。
房东在2020年11月向租户发出了终止租约的通知,并要求他们在第二年2月之前搬出该单位。
房东并没有向RTB提供书面租约,但双方同意租金为每月4,000元,而租客已分别缴付2,000元的保证金,及1,000元的宠物损坏押金。
据房东说,他希望住在列治文的父母“离他近一点,这样他就能每天照顾他们,带他们去必要的预约。”
他声称,他的父母在看到公寓“维护不善”后决定不搬进来。没有书面证据提供给RTB,但房东声称该单位“至少可以说很臭”。
他还告诉RTB,在从外部看到房屋状况不佳后,他于2020年12月获得了拆除许可,并于2021年年中出售了该单位。
另一方面,租户告诉RTB,房东试图在2020年3月出售该单位,并试图在几个月后举办房产参观。根据他们的说法,在2021年2月归还钥匙给房东时,并没有提到该房产有任何缺陷。
尽管房东声称房产状况不佳,但还是将押金全额退还给了租户,声称这是因为租户“可能因为COVID而需要这些钱”。在出售该房产之前,他也没有解决所谓的房产问题。
租户还提交了短信,显示房东从未提到过该房产所谓的损坏。
房东不可信
在RTB的裁决中,审裁官得出结论,在住户被赶出后的六个月里,该单位“显然没有按规定的目的被占用”。
除非有情有可原的情况,否则如果房东的父母在房屋内居住不超过六个月,房东必须赔偿租客。
审裁官在考虑双方的意见时,对房东的信誉和合法性提出质疑。
这位法官写道,房东不仅没有提交任何证明该单位不安全或不适合居住的书面证据。而且他不顾所谓的财产损失,决定全额退还押金,这也是“不合逻辑的,与常识和普通人的经验不符”。
审裁官写道:“我认为所有这些因素都可以得出一个合理的结论,即房东在发出通知之前就已经很清楚出租单位的状况,而且很可能租户没有造成房屋的任何损坏。”
这位法官说,房东未能出示任何书面证据,证明他在结束租约后,准备让他的父母搬进房产。他的父母在房东出售房产的同时搬进了一套新公寓,这并非巧合。
“我很确定(房东)的意见书很可能是在收到(租户)听证会通知后精心制作的,试图描绘一个不存在的情况。”
被驱赶的租户获得了12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房东还必须支付100元的RTB申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