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贵林一名房主被勒令向被赶出其新房的租户支付近 3.1 万元,但她在法庭上对这一裁决提出异议,最终败诉。
BC省的《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旨在保护被房东恶意驱逐的租户,该法案修改后,出现越来越多大额赔偿,此案就是其中一例。
据《温哥华太阳报》报道,威廉和辛西娅一直住在高贵林常春藤大道(Ivy Avenue),每月支付2559 加元租金。
根据BC省最高法院最近的一份判决书,在Kim买下房子后,前房主提前两个月通知他们在 2021 年 7 月 1 日前搬出。
搬离通知上写明,新房主将搬进此处,如果房东没有履行这个承诺,他们可以申请赔偿 12 个月的房租。
租户告诉住宅租赁处法庭,在他们离开后,新房主似乎并没有搬进来,而且他们还拍下了房子被拆除的现场。
根据本省租赁法规定,如果房主计划拆除租房,必须提前四个月通知租户。
没有出席听证会的Kim被仲裁员命令向这对夫妇支付 30,708 加元,外加 100 加元的申请费。
在一份要求撤销仲裁员裁决的法庭诉状中,Kim 说她没有收到听证会的通知,直到 2022 年 8 月 4 日,土地登记处通知她租户们已经登记了针对该房产的判决书时,她才知道听证会和罚款的事。那时,申请住宅租赁处复审其决定的 60天期限已过。
Kim还说,她无法搬进新房,因为检测发现了石棉、铅和不健康物质,她不得不将房子拆除重建,之后于2022 年10 月搬入新房。
租户用挂号信将 2022 年 5 月对驱逐提出异议的听证会通知寄到了 Kim 的旧地址,也就是她在住宅租赁处存档的地址,但她在 2021 年 5 月搬家后没有更新。
他们还将证据包裹寄到了她的旧地址,但被退回,无人认领。
Kim 曾要求法庭认定仲裁员是在 "误解证据 "的情况下将通知邮寄给她的。
法官克里斯托弗在驳回 Kim 要求住宅租赁部进行第二次复审的请求的判决理由中写道:"然而,很明显,(住宅租赁部)仲裁员确信申请人已收到通知”。
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只需将通知发送到在住宅租赁处备案的地址。
他裁定:"上诉人在重要时间内多次变更住所的情况并未提交给仲裁员,我无法根据新的证据对此事重新做出裁决。
法官还指出,Kim 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发现仲裁员的裁决,一直等到 9 月底才去租务部门确定下一步做法,又等了一个月才提交司法审查申请,超过了 60 天的最后期限。
根据法律,他可以延长申请期限,但申请书中没有列出所需的合理解释,因此他拒绝延长申请期限。
Kim 的律师本周表示,他的当事人正在考虑上诉,因为她 "对这一判决相当不满意"。
一年前,被错误驱逐的租户的赔偿金从两个月的房租跃升至 12 个月的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