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App 已上线
点我下载

女租客遭无故驱逐,获赔2.2万元

Sat Feb 19 2022 15:43:32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cover

 

女子被不公平驱逐,获赔12个月房租。 网上图片 女子被不公平驱逐,获赔12个月房租。 原因是新业主以自住理由将其驱逐,但最后业主没有用于自住,而是转租给了其他人。

 

根据网上公佈的裁定,这名前租客通过住宅租赁办公室(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对自己被不公平驱逐一事提出了异议,并获得了22,140元的赔偿。

 

住宅租赁办公室获悉,该租客在2017年12月开始租住在这栋物业内,直到2020年,这位租客收到了来自房东的“两个月终止租赁合同的通知”。

 

通知要求租客在2021年3月前搬走,原因是房子已经卖给了别人,然后现在新的房东准备带著自己的女儿搬进去住。

 

但这位租客后来发现,仅仅一个月后,新房东就以更高的价格把房子租给了其他人。

 

房东作证说,她是在与丈夫分居后买下了这处房产,原本打算和孩子一起住这,甚至在前访客离开几天后就开始把她的东西搬进来。

 

根据住宅租赁办公室的记录,到3月6日,她决定不住在出租的单位内,而是会留在丈夫的家中,试图调解这段关係。

 

房东称,她意识到搬家会迫使孩子离开家、转学,所以她面临情有可原的状况。

 

根据BC省新规定,房屋新买家的确可以用“要自住”的名义把房客赶走,但必须在房客搬走后立马搬进去住著,而且还要至少住上6个月才能再次把房子租给别人。

 

此外,根据住宅租赁办公室的仲裁,前租客还获得了额外的100元,以支付相关的诉讼费。

女子被不公平驅逐,獲賠12個月房租。  網上圖片

 



分享到微信: 分享
【郑重声明】温哥华天空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 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部分内容经社区和论坛转载,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新作者。谢谢!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