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伦多一户华人家庭因为房子闹上法庭。这处房产是全家联名购买,父母与两个成年子女各占25%的份额。
目前房子由儿子居住,但父母和女儿打算把房子卖掉,却遭到儿子的反对。最后只能闹上法庭,由法官来决定怎么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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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儿子答应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从房子中搬出去,但在如何卖房上,他们又产生了分歧。
父母还有女儿同意委托RSM公司代为放盘售卖,但儿子却不同意另外花钱请专业公司。因为找第三方卖房的话将会带来很大的一笔开销。
一家人对这个问题一直不能达成一致,如果因此多次闹到需要上法庭才能解决纠纷,那他们用在法庭的费用要比RSM的服务费用高得多。因此,法官任命RSM进行房屋的出售程序。
这样RSM就成为法庭指定的机构,他们只需双方进行协商,但不用接受任何一方的指示。
为公平起见,就连需支付RSM的15,833元费用,法官也判定从卖房的收益当中扣除,等于这笔费用由四人平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