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买房子签约时都会要求卖家保证此房没有种过大麻,最近一位华人买家就遇到这样的闹心事。在签约时卖家拍胸脯保证,但事后却发现这个保证有猫腻。买家自己查出这个物业就是大麻屋,因此要求毁约,不料却被卖家告了。
法庭文件显示,华人买家胡先生(化名)于 2016年5月与卖家Jonathan Beatty 夫妇签约买下位于士嘉堡39 Stainforth Drive物业,胡先生支付3万加元押金。
签约后,胡先生的地产经纪在网上搜索到该房子曾经是大麻屋,后又经过警方确认属实。胡先生决定终止合约,并要求Jonathan Beatty 夫妇夫妇退回3万元押金。
然而Jonathan Beatty 夫妇却不认可,他们说,他们在2009年购买该房产,从来没有把该物业用于种植或生产毒品。他们住在那里7年之久,从来没看到大麻的痕迹,也没发现霉菌。看起来 Jonathan Beatty 夫妇也很冤枉,警方记录显示,警方于2004年在屋内缴获265棵大麻。而2004年Jonathan Beatty 夫妇还不是房东,他们对此毫不知情。
胡先生毁约后,Jonathan Beatty 夫妇降价8.6万元将房子卖出,然后起诉胡先生追讨差价。但是 Jonathan Beatty 夫妇想错了,他们以为自己不知情就没有过错,但法官不这么看。法官表示,在合同成交之前,买家已经通知卖家该房屋曾经种植过大麻,而且提交警方证明。
该物业最后降价出售
而卖家签署的“非法物品条款(Illegal Substances Clause)”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严重的虚假陈述(material misrepresentation)。对买方来说,如果他们之前知道实情,房价可降低大约8.7万元。因此,胡先生有权撤销合同,并将其视为无效协议,不需要赔偿Jonathan Beatty 夫妇。而 Jonathan Beatty 夫妇要赔偿胡先生2.6万元诉讼费,其经纪公司须向胡先生退还3万元押金。
法庭判决后Jonathan Beatty 夫妇不服,提出上诉,目前胡先生在等候最终结果。至此胡先生已经支付律师费近4万元。当然如果获胜这些费用都会由对方支付,但现实中也会有很多变数,最后能否顺利拿到赔偿还是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