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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可出租后巷屋换豁免 律师促免征豪宅空屋税

Tue Nov 28 2017 11:59:35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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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温市一间车房屋。(MLS照片)

  温哥华市府从今年起,要求所有房屋业主必须申报其物业是否有人住(一年最少6个月),属空置房屋便会被征相等于物业估价1%的空屋税,但去年曾有跨国律师行的律师建议市府豁免价值1500万元或以上的豪宅缴空屋税,理由为出租这类房屋也未能有助增加可负担出租单位。

  据媒体Metro Vancouver报道,透过资讯自由法取得的文件显示属一跨国律师行的律师费尔雷(Peter Fairey)曾于2016年12月去信温市府,指其律师行关注到空屋税会对一些拥有非常昂贵房屋的业主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那些业主并非全时间居住在温市。

  费尔雷又指,将一间豪华房屋出租不会有助创造可负担出租单位,但此为市府推出空屋税的目的,"将一个估值达5000万元的房屋出租,并未有助温哥华房屋短缺问题,因为若能负担该房屋开销及员工开支的,就没有需要去租,市府已对那些物业征收相当的地税,然而现再收一年50万元的空屋税。"

  律师又列出该类房屋对温哥华经济带来的正面贡献,"那一类特色屋有很多非常复杂的运作系统和功能,为了维修和运作而带来全职职位,它们的业主虽一年只有数个月享用物业和给地区社会及经济带来贡献,但那并不是他们的主要居所(因为那些业主有时会在多个国家有屋)。"

  他又指,若果那些业主在购置房屋时已知需缴纳空屋税,他们便不会有兴趣,而温哥华炽热的楼市亦对他们有影响。他指今年估价被预计会上升30%,因此向高档物业征收不必要的空屋税只会令情况更坏。

  他建议温市豁免价值1500万元业主缴空置税,但遭市府代表回覆拒绝。

  有豪宅业主感出租带来不便

  就费尔雷的建议,市府的律师格兰杰(Heidi Granger)于一份报告中指,若果全间或部分房屋出租,便不是空置屋。

  温市府律师指该税适用于物业整个范围,这代表若果物业上的一间车房屋获租出,该税便不适用。不过,今年5月费尔雷回覆格兰杰指,他曾有顾客将车房屋租出,但因此带来"相当大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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