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根据约克地区警方,华裔音乐教师Angus Wong涉嫌多年来性侵一名女童,他于1月7日在万锦家中被捕。
据悉,这名华裔老师是一名小提琴老师。他于1997年之前居住在安省伦敦市,1997年至2011年搬到士嘉堡居住,2011年至今一直居住在万锦市。
根据警方,上个月一名女性受害人报警,指称自己在2008年(受害人当时8岁)跟随Angus Wong学习小提琴,一直到2016年她16岁为止。在此期间遭到Angus Wong的性侵。
警方已起诉这位小提琴老师,Wong面临多项指控,包括性侵犯,性剥削和对16岁以下人群的性侵犯。
警方表示,Angus Wong在家中教授小提琴已有多年,警方相信还有其他受害人。呼吁受害者致电1-866-876-5423——7071或www.1800222tips.com与警方联络。
请鼓励受害者发声,而不是质疑她
有网友指出,“怎么现在才报警?都这么长时间了,该如何证明?还有..当初都16岁了,为什么不在那个时候报警?疑点有点多啊”
针对上述↑网友,只想说真的印证了一段文字:
即使选择公开的受害者越来越多,但他们面临的舆论压力仍然不少,甚至在今天爆出来的这件事件中,看到一些圈内的聊天对话里,有些人仍在为施暴者寻找开脱的借口,仍在谴责受害者,或者仍然在用自己对于强奸的想象来猜测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为什么她三年前不说要等到现在才说?
为什么她当时不反抗甚至还要求戴套?
是不是当时爽了然后事后反悔?
加拿大警方表示,关于性犯罪没有诉讼时效法规!犯罪者可以在犯罪日期之后任何时间被起诉。
我们要给受害者以舆论支持,创造一个对受害者友好的环境,鼓励受害者发声,而不是质疑她!
所以,受害者晚报警没有错,错的,是施害者!
ref:https://globalnews.ca/news/7570433/york-police-music-te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