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体育男老师不顾已婚身分,向校内一名女学生告白,2人进而暧昧交往;该名男师2度相邀少女座进轿车内,脱衣猥亵得逞,完事后少女衣衫不整走出男师座车,碰巧被路过的美术老师撞见,整起案件因此曝光。
判决书内文指出,该名女学生为校内手球队队员,因此与体育老师熟识,高三年那年,男师对女学生告白,并送上金莎巧克力当作礼物,女学生心花怒放,因此点头答应交往。
2015年3月4日、及14日午休期间,女学生2度坐进男师轿车内,2人一同到地下室车震;男师让女学生跨坐在大腿上,还伸手脱去制服搓揉胸部,并将其内裤褪至膝盖处,以猥亵得逞;直到第二次女学生衣衫不整走出男师座车,碰巧被经过的美术老师发现,这起不伦师生恋才因此曝光。
女学生到案后相当慌张,表示老师当初告白说要与她交往,并在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就送上金莎巧克力,她因欣赏男师球技与教导方式,因而点头答应;2人于校内幽会时,男师在征得同意后,的确曾将手指插入下体,全案曝光后检方介入侦办,女学生还难过地说我不知道事情会变得这么严重!
另一方面,男师在到案后则一概否认犯行,仅承认有与少女交往、并站在车外聊天;但由于少供词描述相当详细,且男师也未通过测谎、再加上监视器确实拍下2人幽会身影,因此高雄地院认为男师罪刑明确。法官审理时认为,虽然2人是两情相悦,但男师已经结婚,还不顾女学生未满16岁,为逞一己私欲而逾越师生分际,案发后也无悔悟、和解,因此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猥亵"等罪嫌,合并判处男师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