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一网友在微博上发帖称,“郯城二中老师丁某某性侵女学生,学生喝药死在丁某某家门口。”5月14日凌晨,郯城公安官方微博回应,丁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5月13日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5月13日晚,临沂网友“临沂百行泡塑包装公司徐旭”微博报料称,13日临沂郯城县二中一高中女生遭老师丁某某性侵,女生受辱后喝药死在老师丁某某家门口。
此消息一经网络曝光,网友纷纷表示愤怒。“知人知面不知心,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当老师。”、“枉为人师,核实严惩!”.......
5月14日1时2分,郯城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回应,丁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5月13日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5月15日上午,郯城第二中学校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我也是今天刚刚听说,此事发生在5月13日。”关于女生是否自杀,该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具体情况,“具体详情以公安公布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