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在教育实践中具有“优良”的传统,无论是“不打不成器”、“打是亲,骂是爱”还是“棍棒之下出孝子”,“体罚”或者说是惩戒,一直是教育中的“良方”,唯一让人担心的无外乎是“体罚”的程度罢了。甚至有些家长认为敢于“惩戒”学生学生的老师才更值得尊重,只有“老师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才会打一下或者踹一脚呢;不是自己的孩子,你会冲上去动手教训人家吗?”甚至有些家长认为“被老师踹一脚、呼一巴掌都是常事,跑圈、罚站、做值日更是家常便饭。但越是这样,跟老师的感情越深,越大越觉得老师这样做是对的,挺感激老师的。”
但是不管教师或者家长对“惩戒”是如何支持,都只能说“惩戒”再入教育规章都是教育理念和实践的一大退步。
“惩戒”之所以受到教师和家长推崇,除了自身感受到教师“越打越亲”之外,还有就是根据行为主义“强化理论”的支撑和教师权威的需要。
根据“强化理论”,奖励和惩罚是对学生行为进行强化的两种方式。赞赏、鼓励等外部强化在应试教育中的只能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有更好的“强化”功能,而对于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来说,缺少“惩戒”的“负强化”,很难阻止学生去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只有“疼痛”或者“尴尬”式的“惩戒”才能够阻止学生“学坏”。当然教师拥有了“惩戒权”之后,就很容易树立“权威”,就更容易落实教学内外的各项事务。但是随着认知学习理论、多元智能理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发展,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存在的问题越来越被人们质疑,“强化”所带来的人格、情感等方面的负面影响越来越被人所关注。所以说,当我们“立法”纳入“惩戒”进校园,不得不说是教育在理论上的一次大的退步。
而家长们所谓的“越打越亲”的感觉更是一种错觉。根据发展心理学家亨利∙哈洛对虐待儿童问题的研究发现,“那些被虐待的孩子似乎很爱甚至依恋那些施虐的父母”,哈洛解释道“如果说依恋是最强烈的基本需要,那么它的作用将远远超出施虐行为”。显然不是“打是爱”,而是因为“爱”压过“打骂”,更是因为对“爱”的失去的强烈恐惧才使得孩子无惧打骂更加亲近“施虐者”。所以我们不得不对那些打着爱的名誉让他人对自己孩子施暴的家长感到悲哀。
即便是从教育的效果来看,“惩戒”可能会压抑孩子的天性。根据哈洛所做的“矿场试验”的结论可以知道“寻求安全感的需要比探索周围物体的天性更为强烈”,当孩子出于安全需要避免来自教师和家长的“惩戒”的时候,就会表现出顺从而放弃探索未知的天性。
这里本人不支持也不反对“惩戒”进入校园的具体措施,只是希望作为一个教育者能够清晰的知道自己是在做什么,而不是简单的“惩戒”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