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关于卑诗省室友租赁的纠纷,最终在BC民事法庭上诉讼,听起来因为醉酒而导致的暴力事件急剧升级。
根据2026年7月17日的法庭记录,申请人KB声称在与被申请人KJ发生肢体冲突后,她搬出了公寓。
KB要求赔偿4300元,涵盖她支付的房租、失去的食物和个人物品的损失,以及搬家费用。
KJ则提出反诉,声称是KB对她进行了攻击。KJ还声称KB后来回到公寓偷了她的物品并破坏了她的财物。她在反诉中索赔4100元,赔偿损坏的个人财物和被盗食物的损失。
根据案件中不争的事实,KJ从一位与此纠纷无关的房东那里租了一处房屋。法庭表示,KJ由于在一个工作营为期两周的工作,通常不在家中。
KB在2023年免费住在这处房屋几个月。KB在春季按照口头协议再次搬回,双方约定每月支付800元,包括水电费。而KJ的房租是1050元。KJ并没有告知房东KB与她同住。
一切在2025年2月6日的那个晚上发生了变化。当晚为KB庆祝生日,法庭指出KB当日喝了很多酒。回到家后,发生了争吵,并最终演变为肢体冲突。
KB拨打了急救电话,被送往医院。
法庭提交的一张照片显示KB的双眼周围有深紫色的瘀伤。KJ的照片也显示了多处瘀伤和割伤。她还声称自己的牙齿有缺口。
在冲突之后,KJ把部分KB的物品放在外面,供KB的伴侣来取。她还从KB的手提包中取出了房屋钥匙,并将其放在外面。
当KB回到家发现门被锁时,KJ并不在家,实际上去上班了。KB设法进入房屋并取回了她的物品,然后迁移到了一个新的城市。
虽然KB是申请人,但最终获得赔偿的却是提出反诉的KJ。
首先,法庭需要判断KJ是否违反了卑诗省的租约。
KB声称是KJ对她进行了攻击并将她锁在外面。而KJ表示KB醉酒并且是她先动的手。KJ还指控KB试图用钢链勒住她,而KB并没有否认。
法庭采纳了KJ的证据,认为KB是肢体接触的发起者,因此法庭指出KB实质上违反了室友协议。
“在那时,[KJ]不再承担室友协议下的义务,包括提供住宅出入的义务,”法庭表示,并驳回了KB要求退还房租的请求。
随后法庭审理KB是否对KJ的个人财物造成了损坏。
虽然法庭认为KJ证明了侵权行为,但并未找出KB是单独负责的,也没有足够证据表明KJ完全是在自卫。
KJ并未否认她用“一种托盘”打了KB。
“我发现她是参与这一接触的主动一方。”
KJ声称一条项链和一件裙子受损。法庭认定KB应承担70%的责任,而KJ承担30%的责任。
法庭裁定KB需向KJ支付251.20元,其中189元为损害赔偿,62.50元为法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