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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鸡毛!她俩合买温西独立屋 闹掰了

阅读量:3390 评论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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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买房负担不起,要不要跟朋友或者陌生人合买房子?

看看这个案例,就知道一定要慎重!

合作买房或是共享产权(home co-ownership),是当前加拿大高房价环境下一种越来越热门的解决住房难以负担的一种解决方案,正在受到越来越多家庭和购房者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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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加拿大尚无具体数字,究竟有多少人合作买房,但根据加拿大统计局的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过去二十年的时间里,这一数字正在上升。

西门菲莎大学城市项目主任 Andy Yan 表示,在大温地区,由 3 人或 3 人以上共同致富抵押贷款或房租的家庭数量,已经从 2001 年的 3%(22,330 户)上升到 2021 年的 8%(80,080 户),增幅远远超过了该地区 2021 年的整体增长。

其中,素里的增幅最大,从 2001 年的 4% 跃升至 2021 年的 13%。

Yan 指出,成为共同房主、或是共同租户,这种关系堪比结婚,选择过程也同样严格,一旦出现问题,就需要像离婚一样去解决。

因此对于共同买房、共享产权的事宜,倡导者认为,双方、或多方应当签署详尽的法律协议,包括财务细节、一方想要出售时的退出策略,以及寻找合适所有者时需要考虑的事项。

根据 2023 年益普索 (Ipsos) 民意调查,一半的加拿大人表示,他们会考虑与家人或朋友共同拥有房屋,以便买得起房,尽管民意调查没有询问是否与陌生人一起购买。这个想法吸引了超过三分之二的年轻人(18 岁至 34 岁),远高于年龄较大的群体。

最近,温哥华两个共享产权的房主最近将官司闹上法庭。引起人们再次审视,这种与他人合买房子的行为,究竟存在哪些风险和问题?

这起案例来自温哥华西区第三大道 3600 街区的独立屋房产,这是一套价值 300 万加元的房产。

D 女士 4 年前买下了了该房产的一半产权。

房产的另一半所有者 C 女士则是原房产的继承人。双方自从 4 年前合伙共享该房屋的产权。

根据最初的约定,D 女士拥有房屋的后巷屋、以及主建筑的地下室部分;C 女士拥有房屋主建筑的主层和楼上二层,以及前院的出入口。双方共享后院部分。

但在 D 女士提交的法院请愿书中,她要求法院裁决尽快出售这一房屋,评分财产,因为在这里居住已经变得难以忍受。

请愿书中,D 女士说,被告常常变得充满敌意和攻击性,经常因为一些琐事敲打 D 的房门,或是朝着 D 以及她的宠物狗大喊大叫,这对于 D 来说已经是一种有毒的生活环境。

此外,D 没有平等的支付应当支付的地税和房屋维护费用,并停止就双方起草的共同生活协议进行谈判。

D 的请愿书中称,C 常常会用不同的电话号码给她打电话、发邮件、甚至寄信,只为了一些非紧急的家庭保险账单等琐事。

D 曾经在双方的冲突中向 C 指出,“你认为这栋房子属于你,对于我在这里生活感到不满,但是我们不是朋友、而是房屋的共同所有者,我拥有房屋一半的产权”因此,分开是唯一的解决方法。

D 的律师在电子邮件中称,房主 C 对于 D 没有予以尊重、没有界限感,D 现在的生活使她甚至需要看心理医生。

D 的请愿书称,BC 省的《财产分割法》允许她请求出售,并引用了早些时候的法院裁决,该裁决称:“一般来说,共同所有人有权分割或出售,无论其他合伙人或拥有者的意愿如何。”

因此,共同买房,不仅是人生中重大的财务决策,也需要面临各种共同生活过程中琐碎的细节。虽然这种方法成为解决高房价下实现“买房梦”的重要措施,但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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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两句
发布者: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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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买房并不是不可以、一开始什么事情在合同上都要写清楚,然后 - 游客   11个月前
合并买房并不是不可以、一开始什么事情在合同上都要写清楚,然后找个律师帮助检查、万一以后出现纠纷就会容易对付、假如头脑一热就什么都不管一块买了、以后麻烦耒了就只能对簿公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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