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的社会性分析

     1 引言

      黄河是一条世所罕见的多泥沙河流,素以善淤、善决、善徙著称。历史上,黄河的变迁,按行经的主流区,大致可分为三区四时期;先秦时期的“禹河”至西汉年间的黄河主流区,属北流期;东汉初年至北宋末年的东流区,其以王景治河后的东流河道为代表,史称“八百年安流”;金初至清咸丰五年的南流区,史称“夺淮七百年”;清咸丰五年至今,属再回东流期,已历140余年。

      对黄河变迁所呈现的这种由北而东,由东而南,由南复归东流的大势如何看待?是否可视为一种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内涵又是什么?是自然性?是社会性?抑或为诸多因素的综合体现?

      黄河南流以至于夺淮,作为整个大势中的一环,其演化发展过程,无疑对大势的认识是个具体的解剖。

      黄河夺淮的形成,是由于保漕为原则的黄运对策的结果,即是通过系统堤防的建立,促成夺淮格局形成的。这样看来,所谓“七百年的南流夺淮期”,作为黄河变迁大势中一环,并非是河势的客观必然。黄河仍是社会可以制导,人为可以左右的。这便启发我们一个新的认识:黄河的社会性。

      2 河势的社会性表现

      就黄河南流夺淮时期的河势来看,总体呈现了为社会所系的面貌。

      黄河的南趋,系杜充决河所诱发,自不待言。即使黄河的任性,也是另一方面对黄河社会性的反映。金初,由于战事连年,黄河失修,黄河表现自然决溢的性状“……数十年间,或决或塞,迁徙无定”;元初,“河防不议四十年”,也是“河行虚壤任徙迁”。黄河或南或北或多支分流,或横溢泛滥,在人为的干予未逮于河势时,便呈自然之势。依此自然之势,在黄淮冲积扇上,黄河决徙频仍,无所规定。何以又能归流为一,经行徐、邳,夺淮逾七百年?黄河的南流持续了七百年?这正是因了社会的制导所致。

      由于元、明兴修、使用大运河,此时漕运关系国家命脉,黄河决徙危及漕运,因而对于黄河的治理便被特别的看重。

      元至正年间,河决北趋,侵及会通运河,贾鲁便挽复东南。明代,白昂、刘大夏、刘天和等亦因河势北趋犯运,而筑堤遏塞,导使河南。续以朱衡、万恭、潘季驯等坚筑堤防,束水攻沙,建立起两岸系统堤防,河道稳定,形成夺淮,又经清代康、雍、乾诸朝的经略,得以其维持至咸丰五年河徙。

      有了堤防的束导,河势的自然性表现有所隐晦。相应地,其社会性也就彰著了。系于堤防的质量标准,维护程度,河势通过决溢的表现直接便与人为的因素、与社会的河政状况关系着。如明末河政废驰,黄河便决溢频繁;康熙视治河与平三藩之乱并重,以靳辅治河,取得了几十年的安靖局势。雍正、乾隆的维持期,亦因治与不治而升降,雍正初多灾,经齐苏勒等的大修防乃稍好;乾隆十年后,又多决溢。稽曾筠、高斌、白钟山等治河,又稍好。乾隆后期,朝政渐坏,治河受到影响。乾隆四十年后便大灾不断。以咸丰铜瓦厢的决徙来看,其河势的自然性表现也只是因为当时形势所格致,假使当日不是恰遇着太平军起义的风云,清廷拥有充裕的财力,则或者予以堵复而黄河的东流恐怕也要延后不知若干年。有如嘉庆八年决封丘,经利津入海;二十四年又决武徙注大清河入海,若不力塞之,黄河的改道也便提前了四五十年了。

      对黄河河势的认识仅仅囿于自然性,必致种种困惑。如视黄河变迁由北而东,由东而南,由南而复东的大势为其客观必然者,便难以解释1938年的花园口扒决,河又南泛逾八年,终以人工堵复挽归东流的历史。

      3 黄河社会性的实质

      黄河社会性是指黄河以其特定的方式处于社会的状态,表现为堤防约束的悬河性,无堤防约束的迁徙不定性。它是历史范畴。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允许黄河任意泛滥,因此,黄河突出地表现为堤防的束导性。也正是通过堤防的束导,黄河的社会性客体化而具体地得到体现。尤如人性的问题,作为社会主体这么一个特定存在的人,人性必然通过其社会关系的总和来具体表现。

      黄河的社会性作为黄河的一个基本的属性的概念,有别于人为性,区别于一般意义的社会的影响性。如人工渠道,不能因为它是人工所开挖,就具有社会性;长江葛洲坝的腰截,也不成其为具有社会性的理由。淮河有没有社会性?有待进一步研究。值得指出的是,尽管黄河对它的影响,使它发生了深刻变化,至今还有后遗,并且人工的洪泽湖水库成为它的一部分,尾闾也表现为人工化的完成。然而其尾闾即经开导,洪泽湖水库即经形成,它们作为一个人工自然的实体存在,却并不左右淮河而为社会所维系。值得注意的是,不是工程性的维护。工程维护根本性是静态的,尽管工程也是需要不断加固完善。而前者是动态的,是发展的,是必然性的。具体而言,淮河防洪,堤防也是一个重要的措施,但是仅此而已。堤防决损,淮河将泛滥。但作为一个自然体它将依然存在,它不会改道,它不会消失。黄河则不然。黄河的堤防,对于黄河具有特别的意义;它是构成黄河形态的基本要素。而不只是约拦洪水的单纯的一项防洪设施。黄河一旦失恃,它就散漫泛滥,没有“河”形。历史上,许多时期,河道莫辨,史家多归为史料的贫乏。实际上,黄河的真实就是存在无河道可辨的历史状况的。如金、元大部分时间,明代初期等。

      黄河社会性概念的质的规定是:黄河的社会影响客体化,黄河维系于社会。其特征是动态的,是历史的。黄河的社会性是黄河的一个特性,其与黄河的自然特性共同构成黄河的总体特征。其关系是辩证的。

      4 黄河社会性与自然特性的关系

      黄河的社会性是对立于黄河的自然特性而同构成了黄河的总体特征的。它们的关系是辩证的,表现为黄河的社会性源于其自然特性而又独立于它成为黄河的又一大特性。虽然应该说自然特性是第一位的,社会性是第二位的,但这不同于哲学范畴的物质与精神的关系。黄河的社会性不是精神性的,它客体化而成为黄河的一个属性,它与黄河的自然性对立统一地构成黄河的变迁发展。在特定时期,黄河的社会性能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或者也可称之为一种自然的“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