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拟修宪恢复日本宣战权 允许在境外动武
修改宪法第96条,放宽修宪条件是“为了修宪而修宪”,自民党的终极目标在于修改包括放弃战争、不保持战力和否认交战权的第9条。自民党干事长石破茂承认,修改第96条是为今后修改第9条铺路搭桥。
现行宪法已实施66年,长期以来修宪论战一直以第9条为中心展开。
自民党成立以来多次通过发表草案大纲等方式呼吁制定新宪法,修改第9条。
去年4月,自民党发表修宪草案,并将此作为竞选纲领。在草案中,第9条被改得面目全非,我们对此抱有危机感。
草案主张成立国防军,允许在境外动武,并创建军法会议,清除宪法对行使集体自卫权所设的障碍。显然,自民党要将自卫队建成“和他国一样的军队”。
目前没必要改弦更张。如果派遣可动武的军队参与国际维和行动,日本对争端当事方的作用和影响力将发生质变,可能丧失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和国际社会对日本的信任。
如果成立国防军后抛弃专守防卫原则,争取使国防军和“普通军队一样”保有富于攻击性的武器,这就是重大战略调整,势必引起国际社会,特别是过去遭受过日本侵略的亚洲各国的猜忌和抗议。在修改第9条问题上保证透明性、考虑国际社会的目光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一副不容别国说三道四的姿态,和平外交将受到严重影响。
朝核问题和中国在军事上崛起导致日本所处的安全环境日益严峻。制定新政策和战略适应这些变化是理所当然的,但日本仍可以在保存自卫队的情况下提升危机应对能力和遏制力。安全环境变化成不了组建国防军的理由。
如果确需在宪法上明确自卫队的存在,不妨在保持现行第9条原封不动的情况下,增加关于自卫队存在的条款。
根据自民党的草案,日本将可以在别国领土和领海上动武。难以想象日本民众愿意制定这样的宪法。
自民党宣称将通过诸如安全基本法这样的法律“限制”行使集体自卫权。不过,一般法律的重要性及地位无法和最高法规宪法相提并论。
在宪法上设限是必须的。
自民党修宪草案的重点一目了然,就是尽可能允许自卫队在开展集体安全行动和行使集体自卫权时在境外动武。
对于讨论安全政策,我们非常欢迎。但如今没必要急着修改第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