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还是利益?关于某俱乐部的豪车要求充公拍卖事件
不久前的一次某俱乐部飙车事件 一时间成了媒体头条,驾车车主们也得到了拖车和罚款扣分等“按章办事”的处罚。
但接下来的故事发展却的确有点出人意料,因为省政府入纸法院要求没收5辆价值不菲的豪车,充公拍卖。
也许有不少看热闹的看客觉得这是所谓的“教训”,这是理所当然的结局。
但是在我看来,单从法律和规章制度来讲,很显然非常不合理。
所谓要没收的理由是: 这些车会成为危害他人和公众安全的工具。
很显然没有法律逻辑性。
第一,一辆普通的单车,都可以成为危害他人和公众安全的工具。超速,飙车,每天的不计其数。还有单车都可以横穿马路,想必这也很明显造成了公共交通安全的威胁,是不是每一个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者都应该被没收其“交通工具”
第二,车是属于车主个人财产,合法购买所得。如果要阻止或保证社区安全,自然是按照平时的停牌处理,第一次听说要求没收豪车来达到目的。如果法官认为,因为豪车速度太快,由于年轻人对速度掌控能力和比赛求胜心理的控制不足,所以不允许其继续使用。那是不是车主可以自行将车转让和转卖,为什么变成由政府拍卖并且获得卖车的收益?
第三,这次飙车事件,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次几人相约飙车也没有任何利益驱使或是赌博性质的非法集会,要求拍卖充公很明显是小题大作。如果不是利益驱使,我不由得联想到种族歧视。是不是因为车主是华裔就会受到比以往案例更为严重的处罚?
以上纯属从加拿大法律规章制度的角度发表个人意见,不代表vansky和其他众网友立场。至于他们飙车的对错问题,过去那么久早已没有讨论或是开骂的必要。只是觉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因为我们是华裔是新移民,或是因为这次涉案的“作案工具”价格不菲而失去法律的公正性,那就是另一个开骂的故事了。
最后 祝大家出行平安。做个醒目开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