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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经过几年的深思熟虑,打算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現在已經十岁了,也在加拿大。但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在国内,一岁的時候就弃小孩而去,不知所踪,十年来一直都沒有音訊。于心不忍,就将小孩带来了加拿大。到现在已經十年。(孩子出生時,也未做过亲子鉴定,当時认为沒这个必要)現在突然覺得好累,不想和小孩住在一起,打算放棄抚养权,(各种原因和辛苦也不好一一道来),但还是可以简单说说。
因为小孩出生后,亲生母亲就弃她而去。当时一个人照顧不过来,所以就把小孩的爷爷奶奶接来一起住了。但是小孩从小的教育方式似乎也有些問題。可能是因为自己工作忙的緣故。奶奶因为之前与其生母有过结,从一岁开始就教小孩说「他是爸爸生的,她生来就沒有妈妈,还在背地里教小孩说爸爸很坏,要找警察抓起來,送到监狱里去」因为自己能力有限,在金钱上不能滿足兩個老人的要求,所以他們怀恨在心,才这样教小孩的。
現在孩子十岁了,平時我对她,不能说,不能管。稍微多说了几句,小孩就开始大吵大鬧,对我挙打脚踢的。,然後在楼板上跳。因为我們現在还是租的房子,被邻居和楼下住户举报了很多次。最過分的一次,当时住在高桂林,小孩吵的邻居去举报,叫来了四五个警察,当时我因一時情緒,和警察发生了口角爭執。被四五个警察按在地上围殴。(我事后还去醫院檢查,还好沒有伤到要害)但是事后,小孩跟沒事一樣,还是像以前一樣,稍微不顺她的心情,就又对我大呼大叫,拳頭相加。有時候想不管她了,但是自己的孩子看不惯,怪自己嘴巴欠,又想說两句。
最近实在是感到身心俱疲,想要和孩子分开来住,或者乾脆就放棄掉抚养权。因为爷爷奶奶沒有加拿大的身分,所以不知道程序上该怎么办,或者能不能送小孩去本地的福利院。(她的生母实在是找不到了,爷爷奶奶平時对我也是骂骂咧咧的,感覺自己在家里就是个局外人)所以想听听大家的建議,有那位知情的律師可以給予意見,請留言,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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