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男子为了给妻子一个惊喜,在温哥华名店以超过9万元购买了2.68卡钻戒,获店员建议他在香港取货。男子取货后,待妻子到中国探望自己时送上钻戒,妻子在返回加国于温哥华机场入境时,因未申报钻戒,被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带进「小黑房」查问,继而被刑事检控走私罪,变成了另类「惊」、「喜」。
案件今年1月至3月在卑诗省级刑事法院审理。
案情指,刘姓夫妇2011年移民加国,丈夫其后放弃加籍,回流中国经营汽车零件厂。两人共育有三名子女,在案发时,刘的妻子和儿女都住在卑诗省列治文。
刘在2015年3月到加国探访妻儿,当时夫妇结婚20周年纪念临近,一家人在逛温哥华渥列治商场(Oakridge Shopping Centre)时,刘妻在商场的Tiffany & Co.专门店试戴一枚2.68卡钻戒,最终未有购买便带同子女步出店铺,留下丈夫独自在店内。
店员建议钻戒送香港取货
刘想给妻子一个惊喜,以信用卡购入该钻戒。当售货员得悉刘住在广州,便提议将钻戒送至香港,表示若他在香港取货,可节省一点。
刘在庭上供称,他当时以为是货币汇率问题,故同意售货员的提议,并付了93,000元购下钻戒。当时没有人告诉他,若将戒指带入加拿大,需要再缴付任何税项。
刘在返回中国时,前往香港提取该钻戒,再在2015年4月刘妻及子女到中国探望他时,按计划送上钻戒作结婚周年礼物。
其后刘妻回加拿大前,大女儿提醒不谙英语的父母,必须在入境加国时填写申报表(Declaration Form)。
女儿向父母展示填写表格样本,两人用手机拍下表格,其后竟按照女儿样本上所申报般,填报入境货物只值200元。
申报200元被带进「小黑房」
当刘妻从温哥华国际机场入境时,她的申报表除了在携带货物价值一栏填上200元外,还写错了自己的地址,也写错航班号码等,显示她不明白这些基本英文问题,只是照抄女儿的样本。
刘妻在经过自动系统时,被随机选中进入「小黑房」接受边境人员检查。按照《海关法》(Customs Act),刘妻需回答有关申报表的问题。
手袋值千元钻戒值9万
刘妻透过普通话传译接受边境人员柯克布赖德(Kirkbride)问话,刘妻指该200元货物都是衣服;当时刘妻带着粉红色手袋,柯克布赖德认出手袋是高级品牌Louis Vuitton的产品,并询问该手袋的来历。
刘妻称手袋是大女儿在澳门买给她的,柯克布赖德要求刘妻致电女儿,女儿告知当初将这约值1100元的手袋带入加国时,并未申报和交税。
柯克布赖德打开手袋检查,发现钻戒装在Tiffany & Co.蓝色首饰盒内,刘妻称这是丈夫在中国送给她的礼物,相信丈夫是在香港购入钻戒;她当时没有钻戒的收据,但相信该钻戒价值80,000元。
柯克布赖德扣下手袋和钻戒,他将本案列为最轻微的1级扣押(Level 1 seisure);较严重的2至3级,涉及积极欺骗边境人员,而刘妻从未试图隐瞒该钻戒,故被评为一级。
刑事检控走私罪
柯克布赖德供称,他跟刘妻说当局需为钻戒估价,而且他相信钻戒价值不菲,需要将案件转介至海关调查组(customs investigation unit)。
柯克布赖德又告诉刘妻,她可能被控走私罪;她可以保持沉默,并跟律师联络。刘妻拒绝致电律师,坚称自己不知道要申报戒指。
柯克布赖德在庭上强调,落案控以民事抑或刑事罪是由海关调查组决定;按他的理解,考虑理由包括货物性质、价值和旅客的隐瞒程度。他说案中的手袋和戒指都不是被禁止入口,刘妻被控刑事罪,原因是没准确填写申报表。
名店拒提供资料
刘购买钻戒的单据上,写有「税5%」(Tax 5%)的字样,应为加国联邦消费税(GST),但未知在刘缴付的$93,000元,当中实质包含了哪些税项。边境服务局曾联络Tiffany& Co.要求取得有关购买该钻戒的纪录,获公司回应要搜查令才会配合。当局最终也没有取得相关的搜查令。
刘妻被控4项控罪,包括非法错误报称入口加国的货物不超过豁免标准;以不申报的方式,试图逃避缴交入口货物关税;藏有非法入口加拿大的货物;走私需缴关税的货物入加国。
法官在今年4月6日发出的判词指,要判处被告有罪,控方必须证明钻戒欠缴关税。判词引述专家指,店铺以2成溢价出售该钻戒,法庭可推断公司清楚需缴交的税款,不应预计顾客会自行检查是否已缴付所有税项。
有「惊」无险「喜」判无罪
法官指,单据上写明银码包括5%税款,而且单据的条款显示,购买者在购入地区以外可能仍要缴税,而刘是在加拿大购入该钻戒,因此他不用再在加国缴税。
法庭认为控方无法证明刘在购买钻戒时,未缴清所有税款,因此无法证实刘妻在携带钻戒入境时,仍需付税。法庭指,只能立下一个结论,就是Tiffany & Co. 早已缴清所需税项,并将相关金额转嫁给刘;刘妻在入境时,并无欠税,因此判处刘妻全部控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