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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吗?温哥华廉屋租客因月租少付45元被下驱逐令

Sun Aug 11 2024 09:42:33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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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一位住在廉租大楼里的居民,因租金短缺45元的争议而被勒令搬出,最终在法官那里赢得了留下来的权利。

CTV报道,卑诗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最近的的一份判决指,非牟利组织Kettle Friendship Society协会于去年9月提前一个月发出通知,要求住在布拉德街(Burrard St.)的一幢廉租大楼里的房客杰里米·沃尔(Jeremy Wall)终止租约,Kettle Friendship Society是大楼管理机构。

法院判决显示,驱逐通知「列举了几个终止租约的理由」,沃尔对此提出异议,并提交省住宅租务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RTB)仲裁,仲裁员以沃尔「多次迟付租金」为由维持了驱逐决定。

沃尔认为仲裁员错误适用法律、误解证据并且未能考虑相关信息,向卑诗最高法院要求对RTB的裁决进行司法覆核。

卑诗最高法院女法官沃伦(Lisa Warren)在裁决中指出,她「毫无困难」地得出仲裁员的裁决「明显不合理」的结论。

据称,沃尔透过社会发展及扶贫厅(Social Development and Poverty Reduction)获得残疾援助,省府每月把420元租金直接付给Kettle协会。

判决书写道:「毫无争议,沃尔在租期内每月全额支付租金,2023年4月1日除外。」「当月420元的租金中只支付了375元。」

法院判决指,短少45元是扶贫厅「犯下的错误」造成的。

5月份,房东致函沃尔通知他有关租金不足的情况,沃尔告诉法庭,他向房东支付了45元作为回应,并声称他收到了一张收据,但丢失了。

7月份,他收到第二封信,被指拖欠45元,他告诉法庭,没再理会来函,因为他相信情况已经获得解决。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他收到了另一封信,他带着信件到大楼内的房东办公室询问。

最后一封信于9月初送达,通知他必须在9月30日之前结清未付租金。然而截止日期未到,他就在9月19日收到了终止租约的通知。

沃伦的判决总结道:「仲裁员驳回了沃尔关于他已支付欠款的证据,并发现『不清楚』为什么沃尔先生直到2023年8月才就该问题与房东联系。」

仲裁员被指引据《住宅租赁法》(The Residential Tenancy Act))「至少有3次迟付租金的情况」的定义,得出沃尔「多次迟付租金」的结论。

法官指出,RTB仲裁员指南称,3笔逾期付款是足以证明有理由发出终止租约通知的最低数量。

但法官认为仲裁员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例如只有一次错误支付租金的事件,且租金是由扶贫厅代沃尔支付的。称仲裁员的决定「从表面上看显然不合理」,因此选择不将案件发回RTB,而是搁置仲裁决定以及对Kettle协会有利的占有令。

裁决中写道,「我无法重新权衡仲裁员面前的证据,但根据目前的记录,再次假设拒绝沃尔的证据是适当的,对房东来说最好的结果是,扶贫厅有一次少付了沃尔的租金45元,然后沃尔在两次收到此事通知(5月18日和7月12日的信件)后未能采取措施纠正这种情况,而他在这种情况下随后前往房东办公室并声称已经付款。」

沃伦指出,她的决定并不妨碍房东根据其终止租赁通知中包含的其它理由进行驱逐。

当被CTV要求对法院的裁决发表评论时,Kettle Friendship Society确认仍在寻求驱逐沃尔。

协会声明写道:「除了迟付租金之外,这次驱逐还有其它原因。」

图: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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