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有媒体报道,河北石家庄一母亲发文称,去年5月28日,自己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因肠梗阻进入河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就医,医院因核酸报告原因延误孩子转入儿科重症监护室,导致孩子延误治疗后死亡。石家庄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显示,鉴定结果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次要责任。15日,河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回应称,患儿出生3天后被诊断为疑似先天性巨结肠,5月28日再次就医时,病情危重,虽经积极治疗、抢救仍不幸死亡。患儿家属已向属地法院起诉,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医院将积极配合调查,并按照法院审理结果予以处理。
患儿母亲此前发文称,自己出生34天的孩子因肠梗阻于2021年5月28日进入河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方舱医院就医,医生未按照婴儿肠梗阻相应措施治疗,后又因核酸报告延误孩子进入儿科重症监护室治疗,导致孩子死亡。孩子去世后,家属起诉了河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并在今年5月18日拿到了石家庄市医学会出具的事故鉴定报告,鉴定结果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次要责任。
15日,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回应称,近日个别媒体发文,就一名患儿在该院诊治发布有关报道,医院高度重视,对事件展开专项调查。经调查,患儿于2021年4月23日出生,生后3天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疑似先天性巨结肠,低蛋白血症住院治疗17天。5月28日凌晨因腹胀、发热再次到我院诊疗,患儿病情进展较快,病情危重,虽经积极治疗、抢救,仍不幸于5月29日7:24分死亡。对此,医院深表遗憾!
2021年6月,患儿家属向属地法院起诉,2022年5月医学会召开了医疗事故鉴定会,并出具鉴定结果,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医院将积极配合调查,并按照法院审理结果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