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脊柱疾病女患者声称在列治文医院接受的护理「低于相关的专业标准」,遭列治文医院误诊及忽视,导致她成为「坐在轮椅上的截瘫者」。
据Richmond News引述法庭文件指,女患者斯图特(Kerri Ann Stutt)于2019年3月首次前往列治文医院,当时她感到「后侧和背部剧烈疼痛」,并伴有呼吸困难。
斯图特声称,她在12小时留医期间,接受了止痛药治疗、化验和胸部X光检查,但未被诊断有问题,其后她被送回家,并被指示如果疼痛加剧就返回急诊室。
2019年4月的一天晚上,当时42岁的斯图特回到列治文医院,抱怨自己双腿「无法控制地颤抖」,并且感到麻木。当晚8时05分,一名分诊护士接待了她,并优先安排她在30分钟内去看医生。两个多小时后,亦即晚上10时42分,医生为她进行了检查。
斯图特在提交卑诗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诉状中声称,她在等待医生期间「多次向护理人员抱怨」征状恶化、尿急和排尿困难,还要求留置导尿管。但护理人员对她的投诉不屑一顾。
斯图特于当晚接受了更多化验和药物治疗,并抱怨自己的麻木征状加剧,称自前一天晚上以来无法移动双腿。到了次日上午9时,医生指出斯图特没有「T5水平以下的感觉,也没有反射」。
其后,医生要求对她进行核磁共振扫描,结果显示由于脊柱脓肿使她的脊髓移位并变窄。她随后被转移到温哥华综合医院(Vancouver General Hospital),在那里接受了脓肿减压手术。
斯图特在诉讼中声称她在列治文医院接受的护理「低于相关的专业标准」。她现在患有永久性残疾和损伤,包括「肠道和膀胱功能丧失以及连续复发的膀胱感染」,需要导尿管和日常护理帮助。该医院负责为斯图特治疗的医生Violet Wai Tak Hung和Patrick Chen Hua Chen也被列为被告。
但列治文医院和两位医生均否认承担责任。
据列治文医院称,斯图特在第一次就诊时被诊断出背痛,为她提供的所有护理、治疗和手术都是适当且有效的。
医院否认造成或促成斯图特所称的伤害负有责任,并表示因为斯图特未能「正确报告她的征状」,「及时」寻求医疗救助,并遵循医疗建议,导致了她的伤害和损失。
两位医生均声称只在斯图特的一次就诊期间照顾过她,并概述了他们当时指示的检查和治疗计划。
卑诗最高法院最近批准了斯图特的申请,添加第三位陈姓医生(Richard Kam-Lai Chan,译音)作为被告。
陈两次都有给斯图特看病,在斯图特的律师发现陈医生在斯图特第二次去列治文医院就诊时没有做任何笔记后,将其添加了进来。
陈对此表示反对,因为斯图特添加被告的申请是在索赔时效日期之后提交的。
尽管法官比拉维奇(Bilawich)承认斯图特的律师延迟了两个月才申请将陈加入诉讼,但他认为时效期限是否已过尚有争议,而且延迟并不过分。
他还表示,将斯图特与陈的问题与她在现有诉讼中的主张一起决定是公平的,而且审判日期仍然「足够遥远」,可以让陈的律师为审判做准备。
所有指控均未在法庭上得到证实,法官定于2024年4月15日开审。
图:医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