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乐视网公告称贾跃亭回函称已将减持所得资金全部用于非上市体系以及本人所涉及的债务偿付等,目前已无力继续履行无息借款予上市公司的承诺,亦无力履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贾跃亭先生、贾跃芳的回复内容如下:
一、《关于本人无息借款与上市公司承诺事项的回函》(贾跃亭)
“2015 年为了缓解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上市公司”或“公司”)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本人部分减持自己所持有的乐视网股票,并承诺将其所得全部借给公司作为营运资金使用,借款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借款期限将不低于60 个月,免收利息。
本人后期追加承诺如下:
1、已经减持所得资金将全部借予上市公司使用,上市公司进行还款后,还款所得资金将自收到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部用于增持乐视网股份。
2、本人届时增持同样数量股份时,若增持均价低于减持均价,则减持所得款项与增持总金额的差额将无偿赠予上市公司。在减持之日至增持之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所减持股票的价格与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交易均价=交易总金额/交易总股数)
本人两次减持所得资金净额合计472,252.55 万元,减持后本人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两份《借款协议》,根据公司运营所需,将减持款项借与上市公司使用。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中公开披露了本人的关联借款余额及当期变动情况,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2015 年12 月31 日、2016 年6 月30 日、2016 年12 月31日及2017 年6 月30 日,关联借款余额分别为156,547.00 万元、207,060.07 万元、250,060.07 万元、260.07 万元及0 元。2015 年至今,本人减持资金借予上市公司的最高额为471,647.00 万元,累计发生额为1,134,426.00 万元。对于此笔借款资金的管理,上市公司综合考虑借款使用对公司运营的整体影响、从最有利于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角度,综合考虑后采用的是动态的“随借随还”模式,上市公司根据需要借回资金作为经营使用,也根据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暂时归还部分借款。
近期,本人收到了上市公司董事会发来的《关于再次提醒并要求贾跃亭先生继续履行借款承诺的函》,要求本人继续履行借款承诺,将原减持资金继续借与上市公司使用或者增持公司股票。但因2016 年下半年,乐视非上市体系及本人出现资金危机,至2017 年上半年,资金危机持续加重,本人已将减持所得资金全部用于非上市体系以及本人所涉及的债务偿付等,目前已无力继续履行无息借款予上市公司的承诺,亦无力履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以及投资者带来的不便与不利影响,本人深表歉意!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一直保持持续密切关注,在此期间一直积极推动乐视非上市体系与上市公司的切割工作,以此保障上市公司的资产和财务安全,同时持续推进乐视非上市体系的资产处置工作,以期尽快解决关联欠款问题,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为本人竭力所为之事。在本人后期财务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本人愿意继续按照此借款承诺将以上减持资金借与上市公司使用,后期借款行为与本次借款承诺无关,为本人自愿行为。”
二、《关于本人无息借款与上市公司承诺事项的回函》(贾跃芳)
“2014 年底为满足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上市公司”或“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本人部分减持自己所持有的乐视网股票,并承诺将其所得全部借给公司作为营运资金使用,该笔借款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借款期限将不低于60 个月,免收利息。减持后本人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两份《借款协议》,根据公司运营所需,将减持款项借与上市公司使用。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中公开披露了本人的关联借款余额及当期变动情况,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2015 年6 月30 日、2015 年12 月31 日、2016 年6 月30日、2016 年12 月31 日、2017 年6 月30 日本人关联借款余额分别为101,556.87元、170,823.57 万元、140,173.57 万元、140,173.57 万元、43,373.57 万元、0 元。
对于此笔借款资金的管理,上市公司综合考虑借款使用对公司运营的整体影响、从最有利于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角度,综合考虑后采用的是动态的“随借随还”模式,上市公司根据需要借回资金作为经营使用,也根据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暂时归还部分借款。近期,本人收到了上市公司董事会发来的《关于再次提醒并要求贾跃芳女士继续履行借款承诺的函》,要求本人继续履行借款承诺,将原减持资金继续借与上市公司使用。但因2016 年下半年,公司出现资金危机,至2017 年上半年,资金危机持续加重,本人已将减持所得资金全部用于乐视公司业务发展及其所涉及的债务偿付等,目前已无力继续履行无息借款与上市公司的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以及投资者带来的不便与不利影响,本人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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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与11月,乐视网与贾跃亭签署了两份《借款合同》,承诺借款金额分别为不少于25亿元和32亿元,借款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借款期限为不低于十年(120 个月),免收利息,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此次公告称,截止10月27日,贾跃亭对乐视网实际借款余额为0元。
而贾跃芳也曾称将自己卖出的部分乐视网股票的所得全部借给公司作为营运资金使用。公告显示,目前贾跃芳实际对乐视网借款余额为11.0095 万元。
今年9月份,乐视网曾发布公告,称将督促控股股东继续履行承诺,公司董事会已发函与贾跃亭,提醒并要求其继续履行借款承诺。
10月27日,乐视网发布《关于向贾跃亭先生、贾跃芳女士发送函件的公告》,再次提醒贾跃亭、贾跃芳履行借款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