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
小人物的胜利 华裔女子打赢大银行
一名华裔女子,在多伦多烈治文山市小额钱债案法庭,向道明银行索取该银行因为出错导致的损失、痛苦和困苦赔偿,索偿得直,黄最终获得总共7,313.56元的赔偿。
这项诉讼于2017年5月2日开始,其后推延至10月25日,道银先在当天作出口头陈词,再分别于2017年11月10日及11月24日,由黄与该银行作文字陈词。
兴讼人黄女士指控道银出错,把应投放在一般互惠基金投资计划户口的部分金钱,投入注册退休储蓄计划,这给她造成损失、痛苦和困苦。
根据署理法官A. Di Cecco的判词,黄与道银万锦市一间分行的华裔职员于2013年5月接触,讨论她的投资策略,黄有意投资在互惠基金,不再把金钱只投入定息的保证投资证(GIC)。当时,黄考虑的投资金额介乎1万至3万元。
在这次讨论之前,自2009年以来,黄一直只作GIC投资。黄最后明确决定,在GIC到期后,资金转投往互惠基金。
在2013年11月13日,该名华裔职员告诉黄GIC到期可转往互惠基金。但是,分行事情太多,黄预期把GIC转往互惠基金的所有文件工作都未做。一周后,黄接获通知确实,已投资11,518元在免税储蓄户口(TFSA),黄即时知道出现错误。
于2014年2月5日,道银告诉黄,所有错误已经改正。正确的投资如下:5,500元放在免税储蓄户口;11,518元投在互惠基金非注册户口。
其后于2016年2月,黄感到忧虑,因为道银分行的错误,导致了免税储蓄户口(TFSA)过分供款,她需要向税局支付罚款。
黄曾与分行负责人多番交涉,但她没有为意到一张11,518元的支票被存入道银日息储蓄退休储蓄计划户口,而这笔钱应该存在互惠基金非注册户口。
署理法官A. Di Cecco审视了双方陈词后,在今年1月8日作出判决,法官接受黄所提证据,道银需要支付6,120.56元损失赔偿,而损失是源自重新评估、利息,以及不容许的注册退休储蓄计划供款导致的罚款。
另加黄诉讼支出的1,193元,道银需要作出总额7,313.56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