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温列治文的一个公寓项目的开发商被勒令向数十名楼花买家支付超过1300万加元的赔偿金,这些购房者的房屋始终没有得到交付。
2015 年和2016 年,30多名买家为当时名为ALFA开发项目的公寓支付了定金,该项目位于列治文buswell街6833号,他们起诉安德森广场控股有限公司(Anderson Square Holdings Ltd.)及其两名董事 Sunny Ho 和 Jeremy Liang,指控他们违约。
2月9日法官做出的判决称,开发商已于2019年7月终止了这些预售购房者的合同。但大约两年后,开发商最终还是以更高的价格出售了这些单位,尽管名称是 "PRIMA"。
法官接受的一份专家报告指出,在公司终止合同时,这些公寓的价值已经增加了991万元。
裁定的 13,093,900元赔偿金是,预售买家为其公寓支付的价格与2021年8月买家接受退还定金而 "推翻 "合同时,公寓价值之间的差额。
法官的裁决是在去年的审判之后做出的。
法官指出,到 11 月开庭时,入住许可证已经发放,该项目大约一半的单元已经售出。
购房者的主要诉求是,开发商无权终止合同。而开发商及其董事的观点恰恰相反。
Kevin Loo 法官的判决引用了发给购房者的终止合同通知中的内容,通知中说,开发商遇到无法控制的情况(包括与承包商的法律纠纷和无法获得融资)意味着开发商无法 "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
预售合同中确实有两项条款允许在 2019 年 9 月 30 日竣工日期之前终止协议,但法官认为这两项条款在此情况下都不适用。
Loo 写道,"安德森广场公司在合同上无权在 2019 年 7 月根据任一(条款)终止合同。此外,我还发现,个人被告知道他们在终止通知中为支持其对(其中一项条款)的依赖而给出的理由是虚假或误导性的,或者他们罔顾事实是否如此。"
不过,Loo 法官还认定,两名董事不可能承担个人责任,因为他们的行为没有达到 "不诚实履约 "的法律门槛,即使达到了,也没有证据证明造成了损害。
法官还驳回了原告对董事 "不当得利 "的指控,认为他们没有提出证据证明这一指控。
Loo 还命令开发商支付购房者的法律费用,但一名li姓原告除外,因为他在审前程序中派自己的儿子“冒充”他,对法庭律师产生误导。
另外,虽然法庭判决赔偿1300多万元赔偿金。但相关的诉讼可能会使这笔赔偿金的收取变得复杂。
2 月 7 日,迈克尔·斯蒂芬斯 (Michael Stephens) 法官将安德森广场控股有限公司 (Anderson Square Holdings Ltd.) 的法院保护期限延长至 3 月 26 日,即其重组提案的最后期限。
提交给法院的一份报告称,该公司的一个担保债权人是 Anderson Plaza Holdings Inc.,该公司去年 11 月 20 日要求偿还 6,410 万元的贷款。
其中48套一到三居室公寓仍在通过 Re/Max WestCoast Realty 挂牌出售,总价为 512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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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坑中文圈子的人,坑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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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户得$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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