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韩裔女子去年以270万购买北温一间独立屋,签约、并付了18万元订金后,省府突然推出外国买家物业转让税,女子声称无法多付40万元的税,故取消交易。卖家入禀,获法庭判决卖家有权没收订金。
郑姓(Kyeonga Jeong,译音)女子对法官指出,外国买家税制造了经济困境,她形容外国买家税"是在事前没有任何徵兆下出现,从根本改变了这宗交易所需的金钱",而她也没有可能可以多付出40万元的税款。
法庭文件显示,郑以270万元购入北温一间独立屋,买卖双方在去年6月16日签署交易合约,原订10月17日完成过户。郑本来所需缴付的物业转让税是5.8 万元。但省府的15%外国买家物业转让税在8月2日实施,在新税下,郑突然需要缴付的物业转让税即飙升至45.8万元,于是她就退出该宗交易。
卖家Sharon Wilke入禀,指郑违反合约,要求没收存放在信托基金中的18万元订金以及其他赔偿。
郑对法官说,她的房屋贷款是由满地可银行批出,原本是借144万元;但外国买家税实施后,她无法向银行多借40万元,也无法向亲友筹集这笔钱,所以她根本无可能履行买屋合约。
法官虽然相信郑的供词,但法官认为外国买家税虽然令房屋买卖合约的条件提高至郑没有预期的程度,但该税并没有令合约失效,没有更改合约的性质及所列明的责任。法官判决,卖家胜诉,可以没收郑的18万元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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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买家都是投资家阿
- [292] (2017-12-27 14: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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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你回來了?
- [390] (2017-12-28 01: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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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穷鬼还炒房。找死
- [227] (2017-12-28 11: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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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8] (2017-12-28 11: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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